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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

时间:2020-12-31 16:24:1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飘》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飘》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飘》读后感

《飘》读后感1

  我看过沈石溪写的很多动物小说,这些书的知识都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但最吸引人眼球的要算《红飘带狮王》这本小说了。

  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在非洲草原上的一支帕蒂鲁狮群中,年轻力壮的鬃和辫子雄狮打败了帕蒂鲁狮群老掌门雄狮老杂毛和骷髅雄,当上了新的掌门。但在登基仪式上,他们杀害了所有幼狮,蜂腰雌狮不能忍受他们的残忍行为,就离开了狮群。后来,蜂腰雌狮找到了以前认识的红飘带雄狮,想把他塑造成新一代狮王。经历了九死一生,在蜂腰雌狮和无鬃雄狮的帮助下,它们打败了帕蒂鲁狮群掌门,红飘带终于当上了帕蒂鲁狮群的新掌门。没想到江山易改,狮王本性难移,红飘带当上狮王后又杀死所有的雌狮幼仔,蜂腰雌狮只好离开这个触景生情的伤心地。

  这本小说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蜂腰雌狮了,虽然她是一只雌狮,非常弱小,但是她坚持不懈,不惧,保护弱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红飘带狮王也值得我们敬佩,他坚强勇敢、吃苦耐劳、为保护自己的领地而从不退缩,让我非常欣赏。

  为什么沈石溪叔叔的动物小说这么吸引人呢?这是因为沈石溪的动物小学与别的小说不一样,他的小说颇有风趣,他把食肉动物的每个搏杀、撞击、扑打的动作都写得淋漓精致,把食草动物的每个奔跑、起跳、啄食等动作都写得惟妙惟肖,把动物的内心世界刻画得入木三分,把动物的感情写得如此丰富,让读者对动物世界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仿佛把我们都带入了美妙的动物世界,体会动物界的快乐与悲伤;有时,它会把我变成一只凶蛮的狮子,想着我如何统治狮群;有时,它会把我变成一只骆驼,想着我耐渴的精神;有时,它还会把我变成一头公象,想着如何保护小象和象群的命运。

  我推荐大家有空不妨在家读一读沈石溪叔叔的动物小说,你们会从中得到很多启发,也会体会到动物界的温暖,了解动物的一些生活习性和知识,学到动物的一些坚强、忍让、勇敢和不屈服的精神。

《飘》读后感2

  有这样一位作家,凭借一部作品名扬天下,并在文坛占有一定地位,这位作家就是玛格丽特米切尔,这部作品就是《飘》。于是,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了这本书。

  本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了一件动人心弦的爱情故事,它不仅展现了战争带给人民的痛苦、还着重描写了妇女饱受战乱之苦后的体验与感受。我最欣赏的人物便是我们的女主斯嘉丽了,她从小就反感南方上流社会的那些条条框框,执着于自己的爱情,当她发现爱上艾希礼时,不顾一切、勇往直前,遭到拒绝后,仍不放弃,甚至越来越强烈,后来她虽有无数次功利的婚姻,但心里却一直深深的爱着艾希礼,她对爱情的执着和坚持让我十分感动,这也是这一人物的可爱之处。而最能体现她个人物魅力的地方是在战乱后,她为了生存、为了养活一家人,为了她视为生命的土地,她甘愿献出自己的爱情,独自承担起照顾自己家人甚至情敌在内的一大家子的,她在遇事后的冷静、勇敢、果断,在危险面前的挺身而出、无所畏惧、嫉恶如仇的精神都使人产生敬意。即是在最后她弄丢了白瑞德的爱,连金钱也暗淡失色时,依然乐观的的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斯嘉丽和白瑞德的马拉松似的十年长恋是故事的主线,也是小说中的一大动人之处。白瑞德虽是个狡诈之人、名声不好、行为不端,在战争大发横财,但他身上却也不乏绅士气质,常常救助朋友与危难之间。他和斯嘉丽是一类人,还总能猜出斯嘉丽的心思和动机,常常一针见血的拆穿她,就这样一个狡诈的商人,却有细腻的感情,在爱情面前她甘愿被斯嘉丽所利用,为了得到她的爱,一切在所不惜,虽然最后在他的放弃的时刻他的到了斯嘉丽的爱,两人并没有美好的结局,但在读者看来,白瑞德的爱爱的伟大而完整。

  除了饱满的人物形象,本书的另一大看点就是故事的准确性,作者为了呈现出精准的故事,查阅了南北战争前后所有的时间点,作者这一严谨态度也给研究历史的专家们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价值。

  何为经典?有人说过经典就是经过历史的冲刷、时间的洗涤依然不被社会所淘汰的东西,这也是经典值得阅读和研究之处!最后愿书中的战争永远不会出现,无论我们遇到多大的挫折也能如斯嘉丽一样乐观的说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飘》读后感3

  在许多课外书籍中,沈石写的动物小说让我非常感兴趣。其中,《红飘带狮王》这本书是最吸引我的。

  《红飘带狮王》这本书,讲述了蜂腰雌狮和大雄狮红飘带的故事——

  在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帕蒂鲁狮群。一天早晨,雄狮的吼叫声惊醒了帕蒂鲁狮群的所有成员,所有狮子都知道,一声领地争夺战开始了。狮群里的两只老雄狮——老杂毛和骷髅雄迎了上去,两只老雄狮毕竟年纪大了,体力不济,自知不是对手,逃进了茫茫荒原。在举行完“登基仪式”后,新上任的两只雄狮将狮群中所有幼狮残忍地杀害了,蜂腰雌狮便离群出走,发誓要报仇雪恨。在流浪过程中,它认识了红飘带,找到了一块无主的土地,并生下了三只幼狮。可惜好景不长,帕蒂鲁狮群责任的掌门大雄狮闯进了它们的领地,还残暴地咬死了蜂腰雌狮的三只幼狮。蜂腰雌狮悲痛欲绝。几个月后,蜂腰雌狮找到了一个好时机,帮助了红飘带打跑了那两只大雄狮,报了它的杀子之仇。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见过如此富有母爱的动物母亲保护孩子的行为。

  一年春天,我回老家去过**。我和姐姐看见门口有好几只母鸡带着一大窝小鸡,便想抓一只小鸡来玩玩。我和姐姐用偷袭的办法开始了捕捉行动,好不容易捉到一只行动迟缓的小鸡。不料,母鸡快速地指引完其他小鸡躲藏,马上飞奔过来用尖嘴啄我们的腿。我们一松手,小鸡就躲进一丛深草里,不见了。姐姐还算走运,没事,我的腿却渗出了一点儿血。我跑向妈妈那里,跟她说了这件事。妈妈一边连忙心疼地拿出药,擦拭着我的伤口,贴上创口贴,一边责怪道:“啄破了腿活该!谁叫你去抓小鸡,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去抓!”我心想:有什么不敢的?我还怕它不成?妈妈擦完我的伤口,再次严肃地对我说:“以后不许去捉小鸡了!”我只好赶紧应道:“好吧。”

  蜂腰雌狮、那只母鸡和我的妈妈都是伟大的母亲。她们的母爱、她们的辛勤和付出,值得我们学习!

《飘》读后感4

  初读飘的时候,不知道作者在讲些什么,只知道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和复杂。

  纵观全文,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斯佳丽,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不顾社会言论开创自己的事业。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爱情的女人,却不得不在生活压力面前一次次背叛自己的内心,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了的女人,再追求物质也无可谴责。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想要帮助自己爱的人,却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子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mylifewillgoon”正像艾希礼所说的,媚兰是那样的脆弱和弱小,而斯佳丽却是那样的勇敢。虽然她在爱情是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是成功的,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斯佳丽的时候,尽管她心里不满,但是她还是遵守诺言,细心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的很困难,斯佳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一家人,虽然还是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个狡猾、手段卑劣的女人,但是,她却救了所有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斯佳丽是那么的努力,她执着、勇敢的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斯佳丽算不上是个良家妇女。但这样的人才显得更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道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这是我喜欢斯佳丽的一个理由。她是一个真正活着、有血有肉的人。

  如果在中国文学作品中找出一个与斯佳丽对应的人,我会想到王熙凤,从不需要多愁善感,伤春悲秋地从大观园姐妹里的风花雪月寻求安慰。她们的世界是一个熙熙攘攘你争我夺的众生相。即使物质,即使世俗,却真实,却始终充满活力、收到争议的人生才是丰满的有故事的。坚强、独立、自信、进取、做生活的强者。

  我想,这会是新鲜的血液。

《飘》读后感5

  读了《军旗飘飘》一书,我觉得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对日寇最后一战。讲述了1945年5月德国法西斯的垮台,盟军在太平洋上攻势作战成功,加速了日本法西斯的灭亡。与此同时,我国国内形势也出现了可喜的发展势头,直至1945年夏,中共领导下的八路军、新四军发展到近90万人,控制着陕甘宁等17块抗日根据地,为战略反攻奠定了基础。8月8日,苏联政府宣布对日作战,中国人民表示热烈的欢迎,由于苏联这一行动,对日战争的时间将大大缩短。中国民族解放战争的新阶段已经到来,全国人民应该加强团结,为夺取最后胜利而斗争。八路军抗日了很多日子,终于,日军向八路军缴械投降,中国胜利了!

  我深深的感受到从战争第一声枪响到战争最后的胜利,八路军抗战的日子是多么的艰苦,危险。没有他们牺牲与奉献的精神,就没有战场上冲锋陷阵的搏斗与厮杀,就没有死的壮烈和生的呐喊。他们的牺牲构成了一幅幅悲慨豪壮、动人心魄的历史画卷,用他们的身躯换来了今天美好的生活。

  然而,军人的奉献不仅仅是在流血的疆场。回首今日安居乐业的和平年代,仍有这样一群军人,他们扎根在荒无人烟的丛林里,跋涉在空气稀薄的高原上,坚守在风寒暑热的哨所中,与野猪为伴,与山鸟为邻,在祖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这样的军人有成千上万。他们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割舍了人间的亲情,在天涯,在海角,在雪线上,在荒岛之间,挺立起他们那庄严肃穆,孤独而美丽的身躯。诗人泰戈尔曾经说过:“花的事业是甜蜜的,果的事业是珍贵的,让我们干叶的事业吧,因为叶总是谦逊地垂着她的绿荫的。”当人们伴着美好的音乐翩翩起舞的时候,当人们与亲朋契友在荡漾的碧波中泛舟的时候,当人们举着酒杯合家欢聚的时候,当人们带着甜蜜的微笑进入梦乡的时候,我们的战士,却正在充当着一片守护安宁的绿叶,因为,军人的奉献永远总是那样无声而无私的。

  俗话说:“喝水不忘挖井人。”我们要铭记今天的幸福生活是一代代军人用他们的鲜血换来的,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一面面挥洒的军旗,军旗飘飘,军魂闪亮,军心永驻在我们的心中!

《飘》读后感6

  第一次读《飘》是在大学期间,那时候不喜欢郝思嘉。可能那个阶段的人生观还停留在善良应该是圣母玛利亚那样的博爱,包容;勇敢应该是在最危难关头体现出来的无所畏惧;女性大多时候表现出来的应该是温柔,和睦,善解人意,而关键时刻却能睿智,坚毅和果敢,就像书中的`眉兰那样,所以那时候喜欢的是眉兰。

  再次读这本书却被郝思嘉深深吸引,她的缺点,她的优点都那么现实,仿佛她不在书里,就生活在你的身边。她不乐善好施,但是战争的灾难来临时她没有丢弃身边的朋友,孩子和黑奴,带着他们一起逃亡;贫穷和饥饿长期萦绕着的时候,她仍可以把好的被子,鞋子和吃的给最虚弱的眉兰,因为她很清楚彼时彼刻谁会因为恶劣的环境最容易死掉。

  她的内心戏十足,做每件事情想到的都是对自己的影响,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是什么,内心常常有诅咒,嘲笑,藐视,哀怨以及嫉妒……可是这样才真实,内心戏这个东西你只是一直努力掩饰,不便公众于世罢了。

  大多时候思嘉给人的印象是任性,自私,只爱自己的,可是她的第二段婚姻却是为了保全大家,为了已故的母亲,失常了的父亲以及挚爱的庄园而奉贤了自己。读后感.那时候她已经成长到可以审时度势了,再到后面她做生意,开工厂,赚钱,突破传统,不在意世俗,在乱世穿行,需要的是特别大的勇气和毅力。与老派的南方上等白人相比,她顺应时代,成长的是最快的。

  我想思嘉最大的成功并在于别人都在贫穷里沉沦时她可以创造财富,也不在于她可以令那么多男人尽折腰,而是眉兰这样一个近乎完美,那么有说服力的人对她誓死的维护,喜爱和信任。

  故事背景是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书里描绘了战争的残酷,战后的混乱,却没有提到废除奴隶制度的进步意义。反而更多的体现了主仆情谊,忠诚,以及南方上等白人对黑奴的庇佑,这与电影《为奴十二年》描绘的贩卖,殴打,乃至杀戮和人性的泯灭,立场截然不同。

  读完这本书之后,趁热打铁,买了优酷会员,想把电影《乱世佳人》再看一遍。232分钟的剧情,只看到了一半就放弃了,不是拍得不好,也不是颜值不高或画面不清晰,一切都很好,只是少了看书时脑子里不自觉出现的一幅幅情景,总觉得演绎出来的不及我想象中精彩。

《飘》读后感7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于媚兰,思嘉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飘》读后感8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学习,同样如此。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飘》读后感9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飘》读后感10

  《飘》是全球范围内最畅销的世界文学名著之一。这本书因被改编拍成电影,故又名“乱世佳人。”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爱情故事。而我看完之后,最喜欢的是思佳。问她的不幸而伤感,也为她的幸运而感动。

  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前夕,塔拉庄园的小姐思佳爱上了“十二以上”庄园主的儿子阿什利,但阿什利却选择了她的表妹梅兰妮。出于嫉恨,思佳嫁给了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内战爆发后,应征入伍的查尔斯不幸去世,并与之结了婚。而后不久,弗兰克为了报复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对思佳的袭击,瞒着思佳与阿什利等人去参加“三K党”的行动,不料,都陷入了军队设下的圈套,死于这场行动中,思佳再次成为寡妇。后来,他接受了一直深爱她,为她做了很多事的白瑞特的求婚,但婚后的思佳并没有忘掉阿什利,他对阿什利的情感被白瑞特发现,导致感情出现了裂痕,二人最终分居,而当思佳想向梅兰妮袒露自己的过错时,宽容的梅兰妮阻止了她,保护了她和阿什利的名誉。经过一系列的家庭变故,思佳最终决定守在她的土地上重新创造新的生活,期盼美好明天的到来。

  女主人公思佳是幸运的,但同时也是不幸的。幸运的是出身在一个环境较好的家庭里,几经变故仍有默默守护她的白瑞特,守护她的挚爱。而在战乱的年代,二次成为寡妇,束缚了她的天性,毁掉了她对爱的向往和期待,因而又是不幸的。

  我喜欢小说中的梅兰妮。喜欢她的宽容;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的处事方式。

  我也喜欢女主人公思佳,喜欢她面对困难时的勇于迎接;喜欢她面对责任时的勇于承担;喜欢她面对爱情时的勇于追求。

  而令我感触颇深的还是白瑞特的守护因思佳对阿什利无法忘怀而气愤离去这个情节,它让我感触到:要珍惜眼前人,善于发现那些不计回报且无私守护、帮助你的人,切莫等到失去再后悔,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也没有可以让时光倒退的机器。我们总是忽略了的身边的温暖,并且伤害了这份温暖和美好。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进,对未来充满信心,共同铸造属于自己的辉煌人生。

《飘》读后感11

  现在我感觉是越来越喜欢读科幻小说了,它以那种独有的风格和魅力,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这不,我又读完了一本名叫《飘逝的半岛》的科幻小说。书中以重墨描写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极地风貌、土著习俗和珍禽异兽,读来别有一番趣味。

  这是一个发生在155年之前的故事了。一个名叫“哈德孙湾”的皮毛公司,把一支先遣队派到北纬七十一度以北的美洲大陆边界地区,创建一个新的商站。这只先遣队由中尉、中士、天文学家、船夫以及勇敢的女旅行家而组成,他们冒着严寒,驾着狗拉的雪橇,在大雪中朝着北极的方向出发了。

  一路上,他们遇到了种种不测的危险,也牺牲了人员,但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选择要放弃,而是继续朝着希望的方向前进!还好他们在里莱恩斯堡,遇到了热心的爱斯基摩人,在关键时刻给予了他们需要的帮助。这也算是把我一颗一直悬着的心给放了下来。

  这伙人在一个叫“巴瑟斯特角”的后面修建了一座“希望堡”,这是准备用来过冬的。可不幸的是——他们选错了地方。中尉把希望堡误建在了附在大陆边缘的一块儿巨大浮冰上!!结果后来,在一次地震中,由于浮冰断裂,他们一行人脱离开了大陆,漂流在了茫茫大海之上……

  冰与陆地脱离后,变成了一座浮岛。眼下又正是八月,太阳暖暖地照着,高高地俯视着大地。这块浮冰载着岛上的全体居民随海水漂移,并在阳光和暖流的双重作用下开始渐渐融化。

  怎么办?怎么办?现在大家都命悬一线,只有到了冬季,海水被冻住了才会安全。可是他们,不!是这块浮冰还能坚持到那个时候吗?我真是为他们捏了一把汗,他们会就此失去生还的信心吗?

  事实告诉我:我错了。

  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全体队员不但没有丧失理智,反而都团结一致,凭借着巨大的勇气和聪明的头脑,终于还是在浮冰完全融化的前夕,靠上了“阿留申”群岛中最后一个叫“布莱吉尼克”的小岛,他们就在此登陆了!先遣队的人员得以死里逃生。

  合上书本,他们一个个“英雄”的形象都在我的脑海里高大起来,我对这些勇敢的人们在长时期严峻的考验面前,所表现出的大无畏精神和顽强的毅力表示永久的敬佩!

《飘》读后感12

  今天有幸读了《伟大的历程:热血红飘带》,这是一部描写红军长征故事的少年小说。小说中叙述了在红军长征的队伍中,有一个十二岁的小战士,她叫童彤。童彤的爸爸是红军战士,妈妈也是红军战士。从瑞金出发,童彤最后到达甘肃会宁,去延安,走上抗日前线。童彤和战士一起突破敌人的四道封锁线,经历了湘江战役、走过云贵高原、走过雪山草地……途中,妈妈牺牲了,战友水妮、素园叔、大九爷和青草小哥牺牲了,很多很多战士牺牲了;途中,童彤得到了战友水妮、湘仔和苗族少年云伢以及很多很多群众的救护。在艰苦卓绝的跋涉中,童彤看到了、听到了、也经历了激烈的战斗,感受到人民的温暖,体验到战争的残酷与和平的珍贵。

  合上书卷,回想长征那段光辉灿烂的岁月,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书中,一个个鲜活的灵魂跃然纸上,那种纯粹信仰的力量熊熊不息,直击灵魂,哪怕躺在担架上瘦骨嶙峋的红军战士,依然不屈的执着向前,一寸一寸的挪向革命的汇聚地。

  长征,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是一部理想和信念的史诗。看长征,历史就从金沙江中的几艘小船上渡过去了;看长征,历史就从泸定桥上那十三根晃晃悠悠的铁索上溜过去了;看长征,历史就从雪山、草地的严寒困苦中走过去了。这是一场对革命信念最严肃的“拷问”,目的是为了绝大数人之尊严与民族的解放。同时也为后人树立了一座可以仰望理想高峰的纪念碑,即使斗转星移,谁也不能抹杀长征在今天乃至未来的精神伟力。

  时光荏苒,长征已卷入历史的浩渺。循着远征者铿锵的足音,血性仍在,激情仍在,理想仍在,信念仍在。我们应该庆幸,正是长征让彷徨、颓废、麻木的中国人有了自己的坐标和奋斗的方向。时间不能倒流,命运也不能逆转,所有长征时的血腥悲壮和以后的激情岁月,都沉淀到了时间的底层,宠辱皆忘,波澜不惊。但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牢记了这个伟大的历程,也牢记了“红军”这个永恒响亮的名字。我要勇敢地接过长征精神的火炬,走好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征路!

《飘》读后感13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每多读一次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余味犹存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飘》读后感14

  我最喜欢读沈石溪先生写的动物小说,几乎每一本都不落下。但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今年暑假读的这本《红飘带狮王》,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不是狮王红飘带,而是一只想要改变自然法则,最终却失败的——蜂腰雌狮。

  《红飘带狮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在一望无垠的罗得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很多狮群,帕蒂鲁狮群就是其中的一支。后来年轻力壮的黄(huang)巨鬃狮和辫子雄狮打败了帕蒂鲁狮群老掌门雄狮老杂毛和骷髅雄狮,当上了新的掌门。可是这些雌狮却不知道一场新的灾难正在降临,雌狮正在为新的雄狮做一个仪式,可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狮子被这个新上任的狮王 “舔倒啦”。这时蜂腰带母狮她流浪了,她碰到了对帕蒂鲁狮群觊觎很久的雄狮——红飘带,经历了九死一生,在蜂腰雌狮和无鬃雄狮的帮助下打败帕蒂鲁狮群掌门。蜂腰雌狮是一只丧失过两胎的年轻的雌狮。没想到江山易改,狮王本性难移,红飘带当上狮王后又杀死所有的雌狮幼仔,蜂腰只好离开这个触景生情的伤心的地方。

  红飘带是一只坚强无比、无所畏惧的雄狮,它原本有四个哥哥,可都惨死在罗得安大草原上,只有它勇敢地活下来了。它慢慢地成长,为了成为一只能够在沙漠边缘生存,会忍让和克制的年轻雄狮,它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屈服,最终,它顺利地当上了狮王,过上了衣食无忧,儿女成群的幸福生活。但红飘带最后还是没有克制住基因中根深蒂固的本能。

  自然界每一种生物,也包括人,都没有办法抗拒本能的反应。因为这些本能反应都是一个物种,几千甚至几万年积累下的生存经验,是最正确的反应。只有这样,这个物种才能繁衍生息下去,否则这个物种早就灭绝了。

  由此我联想到人类,只有有上进心的人并坚持按自己的目标去努力一定会有所收获。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也会发生弱肉强食和适者生存不适者被大自然淘汰的现实版红飘带狮王。但人类终归是人类象征着文明我感觉生活在文明的社会里无比幸福,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幸福感我们的社会就和谐美好了。

《飘》读后感15

  今天早晨,我一口气读完了沈石溪爷爷写的一本小说《红飘带狮王》,读完这个略带伤感的故事,我不禁轻轻叹了一口气,感叹生命的不公平,还有,脆弱……这个故事是这样的:蜂腰雌狮原本在帕蒂鲁狮群,可是她不满意新上任的狮王黄(huang)巨鬃残暴的统治—将上一任狮王的儿女杀死,毅然离开了帕蒂鲁狮群,成为了一只罕见的流浪雌狮子。在流浪的途中,她遇见了红飘带:他曾经野心勃勃想要拿下帕蒂鲁狮群的领土,却因为黄(huang)巨鬃和辫子雄狮的阻挠,给了他心理和肉体双重打击。蜂腰雌狮决心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只新型狮子,狮狮平等,和谐互助,于是与红飘带组成一个小型狮子群,产下了3只活泼可爱的小狮子。蜂腰雌狮以为厄运就要结束了,可是黄(huang)巨鬃和辫子雄狮却闯进了他们的领地,将他们的宝宝杀死,还将红飘带咬成重伤。以后很长一段时间,红飘带萎缩不振,草木皆兵。蜂腰雌狮为了让红飘带当上狮王,收留了无鬃狮。最后,红飘带当上了狮王,残暴的本性爆发,咬死了狮群中所有的小狮子。蜂腰雌狮大失所望,不顾红飘带的阻拦,离开了狮群,继续流浪的生涯……

  结局是悲伤的,让我心情十分凝重。不仅仅是对无辜小狮子的哀悼,也是对蜂腰雌狮寂寞的感伤。大自然有无情的残酷,也有似水的柔情。读玩这本书,我突然明白了:狮子也是有感情的,会为亲人的死感到伤心,会替别人着想。会对自己喜欢的狮子温柔体贴,会为朋友而赴汤蹈火。在有些人眼里,狮子也许就是死亡、冷酷、无情、凶狠、残忍等词的代名词,可沈石溪爷爷的动物小说却带给我们不一样的世界,狮子是勇敢、正直、威风的象征;蛇是机智、敏捷、无畏的代表。世界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沈石溪爷爷的小说就好像给上了锁的心灵配上了一把钥匙……

  沈石溪的小说带给我了很大的道理,这就是我一直读沈石溪爷爷小说的理由。

  生命无情,生命亦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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