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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时间:2022-10-09 09:40:22 初三 我要投稿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通用20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通用20篇)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1

  岁月不曾灰飞烟灭,往事总是刻骨铭心,那一抹温馨的辉黄深深触动了我的心灵…

  ——题记

  也许青春已幻灭,也许时光已荏苒,也许爱你的人已变老,但光阴冲不走他们对你无限的真情,不变的还是那暖人心怀的话语,不变的还是那情深似海的爱。

  “明天你去看看姥姥、姥爷吧!”吃晚饭的时候妈妈对我说。我支支吾吾了一会,又说要去写作业,一会又说要上辅导班的,一脸的不悦,妈妈有点不高兴了,她的孝顺是人人称赞的。

  这时爸爸终于开口了:“小雪,你已经放假了,我们每次回去老人都念叨你呢。”我没有说话,吃完饭便默默回了房间。

  月光从窗帘上斜射出来,散在了地板上,微热的气息撩拨着我的心弦,我打开了风扇,有些烦闷的蜷缩在床上,思绪一点点漫天飞来…

  小时候,家里不富裕,我三岁时就被父母留在了至亲至爱的姥姥家,从我记事起,父母外出打工,我就和姥姥、姥爷相依为命,每天迎接我的都是他们的笑脸和满眼的爱恋。

  我那时身体不好,很虚弱,吃东西很少。所以营养不良。姥姥费尽心思哄我吃饭,“看,这块鸡蛋像不像兔子,”“吃豆豆,长肉肉”“你看这瓶子里有〝平肝〞哟…可能一顿饭就要吃一上午,姥姥总是特别耐心,从未厌烦。

  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了,发烧得厉害,但那已是深夜,还刮着寒风,天寒地冻,可姥爷硬是背着我去几十米外的诊所打吊瓶,回家后,他又和姥姥轮流看护我…想到这儿,我的心触动了一下,顿觉一股暖流袭遍全身。

  以前我每次去看姥姥、姥爷,他俩就像过节一样高兴,临走前,带这个,带那个,还佝偻着背看看有什么忘给我了。

  此时想起他们弯曲的身影,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不该这样…

  第二天,天气晴好,我找出最漂亮的衣服,坚定地推开爸妈的房门急切地说:“爸,妈我们回家吧!”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2

  人家都说一位好老师的恩情,可以很好的学生一辈子,感激不尽。是啊,我是您亲手栽种的,桃李中的一棵。明天我三年我的萌芽生长,无不沐浴着您的阳光雨露。

  十岁那年,开学第一天,妈妈牵着我的手把我送去学校,第一个迎接我的是你。刘老师,刘老师,这是多么美好的称呼啊,因为校长把我领进教室,不是累积了知识的大门。你是多么亲切,是我一下就喜欢上了你,以后我跟你爱上你的语文课,因为您总有办法让我们你今天清屏,那一张张陌生的脸神器的话,就会变成一个个熟悉的音节,也总有办法将那些方块汉字排成队,跟我们念动听的儿歌,多有趣的故事。刘老师,那时候在我的心中,您的本领简直比魔术师还大。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和班上一群同学一样,强烈的爱上了写日记。再问我所说的,再去接应,带着我们到野外去了,春天,我们听着小鸟的环境,我一个兄弟的分享。感受着阳光的温暖,激发了本来就是您带着我们向那群小长毛兔雪白雪白的猫不止一次成为我日记中的主人公,老师,你跟像童话中的仙子,你往这一直闹一点,我那平平淡淡的热区就充满了商机,日记中长出了,小草开始长出雪花了。

  不是这一届去年已经忘了,因为明月学生都有太多太多了,而我们也忘不了。在一起十年漫长的岁月里,谁也说不清你为学生付出多少心血,权属不清,你为国家培养了多少人才,谁要写不完您对我们的恩情?就迎头上一次和眼角的皱纹,是你心情忧郁的建筑,此时又仿佛看见其中一根头发是为我而白,一道皱纹是为我所生的。

  花儿以它的芳香作为他赋予大地的回报,我就以我学习上的进步向您表达感谢吧。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3

  小时候我跟他是对头。

  我实在闹不明白爸妈怎么狠得下心来把我丢在荒郊野岭的乡下而且还得跟爷爷住在一起!这个上过战场的老头总是在我哭鼻子时冷嘲热讽,我可不待见他。

  住乡下的第一天我就哭了。整条路上的大爷大妈听到我的哭声都捂嘴直乐,爷爷则恼羞成怒。我抽抽噎噎地坐在床边,嗫嚅着:我怕黑

  爷爷被气笑了。我结结巴巴地表示窗户边上的小破木箱里肯定藏着一只鬼。

  爷爷神秘地竖着一根手指头说:箱子里的确有东西,不过不是鬼,是一个很孤单的怪兽,它叫毛得怪。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才会出来,陪伴那些不敢自己一个人睡的小孩。

  真的吗?我瞪大眼睛表示不敢相信。但是随后,我就拉上被子乖乖入睡了。

  乡间的夜很温柔,有涂成墨色的天空眨着星子眼睛,陪我入睡。一大清早,蝉声时最令人清醒的闹铃。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4

  这个夏天,被太多的东西感动。

  比如看《白蛇传》。发现自己竟然那么喜欢许仙。在他跳问情崖时,我的眼泪汹涌而至,不是完全因为他的痴情吧。当他面对白素贞时的那种眼神,那种从心底里发出的仰慕,是我们用尽今生所无法给予自己的爱人的吧,若不是这般爱,这般痴。八两说过,男人最珍贵的眼泪和下跪,许仙在白素贞的面前已经再无所谓了,不是吗/他为她流下了多少泪,多少血?连翘曾问白素贞,心死了,还能复活吗?也许当时她想回答不可以吧,因为她也是含泪看着他的许仙,但是可以,真的可以。因为她为我们证明了。这也许不再是所谓的爱情所能承受的重量了吧。当许仙面对两双鞋时,他没有了抉择。难啊!这只是他的感叹。是的,真的很难。一颗天边的星星,一盏床边的油灯,是要浪漫或是温暖?但他还是那样执着,面对连翘,他有的只是手足之情,没有人比他自己更清楚,所以他选择了断桥,选择了雷峰塔,可以常伴伊人左右,青灯古庙又何妨?!

  用一个上午看完了四维的《幻城》。很喜欢。只能这么说。在结局的时候,我的眼泪还是顺着脸夹流了下来,到嘴角,说不尽的咸涩。卡索,我的王,对你除了同情,还是同情。除了怜悯,还是怜悯。我想象你白色的衣袍在风雪中猎猎作响。还有你,樱空释,那个从来就不用幻术屏障躲开风雪的孩子,怎叫我不心痛?!后来的罹天烬,这些命运纠结在一起的男子,总有太多让人为之流泪的理由。梨落,还有那深海的小美人鱼,这样的女子怎不让人动容?!当你们交换了身份,我们的王,卡索,他只恋那为他掌灯的“梨落”。可是,他冷吗?那些为他不顾一切的女子,在刃雪城这个冰雪帝国里,他们冷吗?!命运就是这样爱作弄人的吧,当还未发现你的爱时,什么都是完好的,可是当你开始懂得什么是爱的时候,你回过头才恍然,你什么都没有了,是什么都没有了,有的只是宿命僵硬的绳索,你挣扎不得,逃脱不得,你说饶开我,饶开他,可是,无济于事。爱,总是太痛苦。

  所以,在今天,在我回家的路上,想到了这句古诗: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是不是我们都理解错了?!是不是应该理解成: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能只在朝朝暮暮?既然不能只在朝朝暮暮,就是时时刻刻,分分秒秒,不离不弃,相爱相守,至死不渝。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5

  当枯树经历寒冬,又迎来一个新春时,它又长大了。

  我们在残忍和爱中长大,我们有着美好的回忆,也时时用着残酷的手段对待众生,不忘着那些重大的日子,用这样的方法构成人生。

  面临在路途中的是荆棘,也是成功;我们走过的是无尽的坚强。一条路走到一半时,或许会迷失方向,甚至还会累的无法寻找方向的所在,可振作还不晚,就像在这喧闹的城市中,重生也极其简单。

  你送我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印在我的脑海,任凭岁月的风将它吹散到世界的各个角落。当委屈的泪水颤颤地划过脸颊,当年的那句话如果依旧存在,那希望那句话的神秘是岁月最后的约定。

  当潮水退后,不代表时间可以重新返回,更不代表我们经历的痛苦会消失。我们无法让岁月停留,我们成长的脚印,也会渐渐变多,一个路途走来,我们经历的所有事,终究还是成长。

  生命中的朝朝暮暮,一点一滴地印在脑海,就让光阴去割断它成长的幸福,最后不也是挺过来了吗。或许,这就是成长,这就是我们的朝朝暮暮。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6

  浮世三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游山玩水之际,美景连绵不绝,我心中浮现的第一个想法并非感慨这些山河的秀美,而是有了新的灵感:能绘出一幅画。

  尽管我画技不佳,画纸上的铅笔印让画面显得十分脏乱,也阻止不了我对绘画的热爱。

  语文课上,同学们齐读《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握着笔,轻轻在书上淡描几笔“杨柳与轻风”,却见老师走来,连忙擦掉。

  数学课上,看着草稿纸空白的一半;再看看练习册上简单到枯燥例题,它们是单一的公式下永无止境的重复计算;我在草稿纸的空白处画出了一个黑着脸、一脸无奈与烦躁的半身小人,或许,她就是我此刻的心情写照吧;我觉得她明白我的感受,我也知道她跟我一样,也在煎熬着。

  夜晚十一二点,躺在床上睡不着,十分无趣,便想偷偷拿起画板,完成我还没有画完的画——我一直想给一首歌配一幅画,可如今“人物线稿”才画了一半,是因为我想画的太多了,之前都在画其他的画。我掀开被子,下了床,摸着黑穿上拖鞋,轻轻拿起房间里书桌上的画板,借着月光顺手在桌上摸了一支铅笔和一块橡皮;回到床上,按开靠床边的台灯开关,在纸上绘出大致的人物比例,再画出她的脸型、她的眼睛……我左手搭在台灯的开关上,准备着在听到妈妈查房动静时,瞬间关灯。

  一写完作业,我就拿起画板;每次走路,我都忍不住在手机上指绘几笔。妈妈说我都画得“走火入魔”了。

  ……

  没错,卿,为绘画,为我的“朝朝暮暮”。

  浮世三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7

  我在乡间的日子一向是惬意的。

  天空中游弋着大大的白鲸,雨是洗尘的水,云是拭净的布,土黄的泥巴路都成了一匹白绢。

  然而某天我跑回家对正在修藤椅的爷爷说我想吃西餐,有刀有叉那种的。乡下没有!

  爷爷捋捋胡须,歪着头进屋拿出了一个月饼,我记得还带副塑料刀叉,莲蓉蛋糕味。

  我坐在屋前的小藤椅上,那天的月色皎洁,我左手拿刀右手拿叉,吃得不亦乐乎。爷爷倚在屋檐下看着我,眼里有说不清道不明得笑意。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8

  天生丽质自难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她本就倾国倾城,而他,愿与之“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后宫佳丽三千人,万千宠爱在一身。骊宫之中,仙乐缥缈,贵妃舞,风吹仙袂飘飖举,好一个娇媚娘,怎不令人动心。怎奈颦鼓动,旌旗竖,惊破《霓裳羽衣曲》。九重城阙烟尘生,往昔的笑靥早已成了愁绪万千。潼关失守,战马啾啾,战鼓隆隆,千乘万骑西南行。马嵬坡,六军躁动,逼宫,清君侧!红颜祸水,多么荒诞的词,她有什么错,她只是一个女人。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红消香断有谁怜,可惜,可惜。蜀道之上,阳光淡薄,风刮起黄尘格外萧索。朝朝暮暮情,君王垂泪,黯然销魂,愁断肠。

  再经马嵬坡,君王臣子不禁掩面落泪。往昔已成过眼云烟,白发衰颜,岁月催人老。满阶的落叶,夕殿萤飞思悄然。一个老人倚靠在窗边,望着远边隐约的宫阙,幻想着自己的玉环就住在那儿,就住在那儿。苦苦的思恋,怀想着那音容笑貌,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哀丝豪竹动人情,不禁令人洒一掬同情泪。杨玉环没错,她,只是一个政治上错误的替罪羔羊,她从未干预朝政,她没错,她只是一个可怜的女人。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9

  朝,他随性豁达,自在行走;暮,他披上星光,尽情表达。——题记

  那个少年有着暖暖的笑容,藏着星星的眼睛,清清凉凉的薄荷嗓音。他是八千万小汤圆的信仰,也是我的信仰。

  他就是青年歌手——王源。

  王源,你们无法想象他是有多努力。刚出道的时候,唱功遭到质疑,经常有那些所谓的“专业人士”在公共场合侮辱其作品,这不是匪夷所思吗?他没有解释,无需解释……自那之后,朝朝暮暮,王源潜心学习,自己作词作曲,出了第一首单曲《因为遇见你》,曲风温暖清凉,一出就空降各大排行榜。

  王源之前不擅长跳舞,被贴上了“四肢僵硬,同手同脚”“记不住舞步,抢拍严重”的一系列标签。后来为了不拖累队员,他经常自己一个人加班,压腿压到痛哭流涕。看似不起波澜的日复一日,会突然在某一天让人看到坚持的意义。他的舞蹈终于有了改进。他说“哪怕我只有百分之三十的天赋,也会投入百分之七十的努力,做百分之百的自己。”

  如果说追星帮助最大的是什么?我觉得是勇气。因为只要有想见的人,想见的人在远方,因为想见到的他很优秀,即使漂洋过海也不觉得辛苦。“如果你喜欢一个明星,请一定好好的去看一场他的演唱会,亲自去,要亲眼看到他,好好看看他。”蔡永辉老师曾这么说道。

  12岁的选择,13岁的第一步,16岁的尝试,18岁的孤注一掷,19岁的飞向梦想……这一路,王源真的很不容易。我希望他优秀,但不要求他完美,因为他成为了他自己,当然也教会我成为我自己。

  他在20岁生日那天说:“其实朝暮就是20岁这一天的朝暮,是山海相隔的朝暮,是我们每个人的朝暮,以此启程,永远有远方可以奔赴。”愿你一生努力,一生被爱,想要的拥有,得不到的释怀,走过千山万水,都能被这世界温柔相待。

  生而自由,爱而无畏。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10

  “我希望从今天开始,你们写下的都是自己真正想写下的东西。”跌进成长的岁岁年年,是她这句话,让我执着于抓住悄然出没的真我,让我有了想感受身边的渴望。也是这样一句话,让我写下一句对自己话:岁月亘长,把细节放慢。

  我行走在她的胸膛里,感知着每一份意外而得的小确幸,许多厚重而丰盈的细节,像被水打湿的羽毛,塞进记忆的枕头,充实着彼此炽热的心。在这,每一次春夏秋冬都被值得典藏……

  当在湿冷小城里的新中,一切都还在深秋时,一定要在食堂里捧着一碗热乎乎的面,放在铺满雀跃阳光的桌上大快朵颐,最好是三楼的螺蛳粉,与食堂师傅耳语后,捧走一碗辣辣的粉,放在自己心仪的位置上,与有趣的人分享课上闹出的笑话,雾气氤氲着我们,时间也在我们的笑声里慢了半拍。

  而当落下的叶子变成了你我脚下的碎片,冬天已然在假期里溜走。春天的一切,都“欣欣然张开了眼”,路过钻进栏杆里的树,惊喜的发现光秃秃的树干已经冒出了尖尖嫩芽,静待生发,而校道两旁的黄蕊的小花像划开半熟的煮鸡蛋流泻出来金黄色,和着恣意。而此时我们也和万物一般,重新出发,开始了新的学期,一如冒出的尖尖嫩芽,藏着无限可能。

  而在炙热的夏季,我们听过单调往复的蝉鸣,看过同一片海滨天空八角星光,穿过最清一色的蓝色短裤,抄过写满公式的黑板,一起度过夏季夜晚里的每一场暴雨。而高三学长学姐们匆匆翻动书页试卷的“哗哗”声和怀抱着的紫色理想,才是这个时节最显弥足珍贵的。

  这些无数温馨悦动的瞬间,留驻为新中的厚重历史。

  远方的你是否还记得第五大道的贡茶铺子飘出的淡淡的清香;是否还记得经过美术室时听见的铅笔与纸张厮磨的声音;是否还记得三楼螺蛳粉在热热的辣汤里翻滚;是否还记得生物课上烧杯里漾着的丝丝的绿;是否还记得宿舍里在夜里偷偷点亮的小夜灯;是否还记得晚修后一起跑过操场的.人……

  新中今年复明年,亦复如是。而当明天我身在远方,你依然在这里。因为没有人能永远年轻,但永远有人正年轻着。

  新中里,永远是崭新的人,演绎着全新的故事,而新中岁岁年年人不同,自身却春秋走来一步步,永远二十赶朝暮。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11

  他们正在追啻血乌鸦,看样子追得很幸苦。“等等我,银碎聚。”

  “别废话了,快跟上。实在不行的话我先去,你后跟上。”

  “好吧,我先休息一下,等等再去。”她已经精疲力竭了。正在喘一口气,突然想起了襄魂珠是可以实现愿望的,银碎聚会去抢襄魂珠,也是为了实现愿望,要是被他实现了,自己也就回不去了。“银碎聚,你慢点,我跟上来了,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去的。”

  “怎么这么快就跟上来了,只喘一口气,全身就充满了动力,变化真快啊。”速度快就是好,没过多久就追上了,阿融真努力啊。

  “啻血乌鸦的巢穴,竟然在山洞了,这,这不可能的吧。又窄又黑,怎么进去。”

  “那你就在外面等吧,我先走一步了。”

  “他都进去了,我也不能落后,拿出勇气来,阿融。”阿融提着胆子,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她的眼眶中闪烁着还没留下了的泪珠。

  “终于到了,你这只死乌鸦,让我追得好辛苦,等着,我会活剥你的。”

  “这里乌漆麻黑的,你怎么还看到那么清楚?”

  “我的眼睛会发光,在黑暗的地方我也可以来去自如。”

  “你难道是狗吗?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了。”

  “也不是全对,算了,不说了,不然襄魂珠就没了。”

  “我看不见,我,我能扶着你吗?”阿融紧张地说。

  “好吧。我要全速前进,你抓紧来,别丢了。”

  来到山洞最深处后,却让阿融大吃一惊。“山洞的尽头竟然别有一番天地。”奇怪的是这里没有阳光,树却还这么茂盛,空气也是经过很多次的过滤,不知是谁的功劳。“这里的树好像永远不会落叶。”

  不好!啻血乌鸦向襄魂珠许愿了。完了没机会了。搜的一下,无数的光芒接连不断的飞出了山洞。那就是襄魂珠的碎片。襄魂珠在大部分的力量用完之前就会破碎,变成上百片,飞到不同的地方。有一碎片穿过了阿融的身体,鲜血染红了碎片,光芒变得格外暗淡,如果这块碎片结出了襄魂珠,那么这颗襄魂珠不仅会吞噬其它的襄魂珠,还会吞噬光明,成为真正的“阴灵旋肆”——在将世界完全吞噬之前,让所以生灵自相残杀,直到了无生息。当然,有意把血滴上去,襄魂珠的碎片是不会有一丝变化的。

  难道,阿融就这样离开了吗?不会的,她会活过来的。银碎聚会救她的,为什么呢,可能是缘分吧。

  “难道我就这么死了,怎么可以,但我没有知觉了,没有力气了,再见了,明天。这真是些没有的话。”

  “我会救你的,我会有两个理由,一个是为了自己,另一个我还不知道。”

  说完银碎聚飞奔了出去,他知道只要抓住了那块带着鲜血飞着走的碎片,阿融就有救了。

  追着追着,银碎聚离山洞越来越远了。山洞里的阿融用最后的力气许了一个愿望“我不能就这样死了,只有活下来才有希望。穿过我身体的那块襄魂珠的碎片,请你听听我的愿望吧,让我活下来吧!”

  这时,银碎聚也抓到了那块碎片,正要往回赶,碎片仿佛听到了阿融的愿望,就挣脱了银碎聚,以光的速度,飞回来山洞。又是一束耀眼的光芒,碎片融入了阿融的身体,救活了她,阿融流泪了。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12

  "年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我也已经一个月没有见到她。我倒并不想家,但不知道为什么却很想她。这样的思念,总关联着她身上一种古老而朴素的气质,让人想起已经逝去的岁月里的人和事。

  她是个虔诚的佛教徒,闲下来的时候习惯拿一串佛珠,一共是一百零八颗珠子,棕红色的,略显陈旧。我总能想起她拿着佛珠的样子,眼睛微闭着,心如止水的样子。佛珠套在她粗糙枯槁的手上,缓慢移动着,仿佛一种隐喻——由她说出的“阿弥陀佛”更有分量。这样一来,她的脸上便呈现一种安然的满足。在她爬满皱纹的脸上,细微而清晰。

  她是我母亲的母亲,我的外祖母。一位乐观而坚强的女性,听闻年轻时也曾叱咤风云的。

  她生育了九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出生不久便夭折了,我母亲是她最小的女儿,因此格外疼惜。而这种疼惜也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转移到我的身上,天经地义一般。

  每次将从她那里离开时,总会看见她像个战士一样在厨房忙碌,择菜、炖肉、刀铲上下纷飞,满锅热气蒸腾,她的因年龄增长而严重弯曲的双腿也变得异常灵活。然后,在我们临行前,她就会把准备好的大包小包的吃食塞到我和父母手中,像是获得了一项重大的胜利,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当我们走出门,她泛红的眼圈里,就充满了不舍与委屈,我才想到,她已经八十三岁了。

  那个时代的人,经历了硝烟战火,性格中总有一种刚硬与坚韧,比如她。外祖母的性子刚烈、领导能力强,村里家家户户都敬重她。当时村里的很多重大事项都是在她家议定的,她原本有更广的发展空间,但因为外祖父和七个孩子的原因,最终没能走出去。每次我对她说:“姥姥最聪明了!”她总会毫不犹豫地说:“可不,我比你姥爷可聪明,要不是他,我的当多大的官!说不说的吧!”然后就像想起了什么遥远的事情,眼神是飘忽的。我只是低头摩挲她粗糙的手掌,用极端的寂静帮她回溯如烟旧事。我很清楚,她又想起了外祖父。他去世十年了。

  执手相看了六十年的那个人,曾经为她东奔西走,曾经和她风雨兼程,担当晨暮,在硝烟战火里,动荡不安中。时间如惊鸿远走,留下一对平凡的老夫妻。还是他先走了,虽然她知道,总有一个人是要先走的。

  痛的是,没有人能体会她的悲恸,痛的是,那时我太小,无法听她倾诉,分担她的不眠不休。她的坚强,从一开始,就已定格。

  听母亲说,外祖母当年是多么厉害泼辣,有人上老院的地里偷果实,被外祖母追的满墙院的跑。她穿着布衣裳,神色凛然,一手拿扫帚,一手插腰,穿一双纳的厚厚的布鞋,其中的威风,自是不必说的。

  她当年多勇敢啊,走南闯北的,十六岁就入了党,成了干部,能干活,不怕苦,还是身处闺阁的年龄,却勇敢无畏,因为朴实,而闪现出博大的美。

  她没有上过什么学。父母早亡,出生后不久就寄住在婶婶家,寄人篱下,受尽不公平的待遇,天生的坚韧塑造了她从不低头的倔强与坚守。

  小时候,她曾被一只大蝎子蛰过,整个手都紫红紫红的,肿得像一个大馒头,在火上灼烤似的疼,可是没有人帮她,只好忍痛捉来一只蜘蛛,一口口把她手上的毒素吸出来。她讲述这故事的时候,语言里没有一点悲凉,甚至是有点骄傲的,“你知道有多疼啊?”她浑浊的目光照在我脸上,“吃过多少苦呦!”我躺在她身边,无言以对,看着她手指上润泽的银戒指,心想就是这双手,养育了七个儿女,经历了人生这般风雨沧桑,然后就只能不语。是的,在她面前,或者是在她的故事面前,再多言语都是苍白的,唯有沉默,唯有倾听。可是听着,听着,心中又不免泛上一种惋惜与悲凉。当年叱咤风云红色娘子军式的人物,迟暮之年却只能在寂寥的深夜,与她最小的外孙女讲述那一支支很久以前的故事。我听着她纯熟的方言,心中更加沉郁悲凉。我被她身上朴素而遥远的气质所吸引,在她身边,我是心静如水的。因为安然,所以有一种满足。

  她的坚韧与勇敢,她的勤劳与善良,不止是守护与执著的顽强,还有一种撼动人心,几欲令我流泪的庞大力量,生生不息的。

  而我,只能在遥远的他乡,想起她的积淀与沉浮,忆起过着和其他老人并无二致的生活的她,她弯曲的双腿,爬满皱纹的脸颊,像个战士一样做饭的背影,在佛前久久跪立的身姿……

  然后在这样一个隐匿的夜晚,突然倾泻无数对她深切的思念,我才想起,这时候的她又要忙着上供了罢。毕竟,对于虔诚的她而言,初一已过,十五也就不远了。"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13

  冷风送走了最后一丝微绿;候鸟们拖家带口地迁居;苍穹被盘古撑得越发的高了……秋天,似乎早已脱离了完全的“美丽”,被冠以“凄美”之名。殊不知,在这里竟亘古不变地沿袭着完全美丽的秋天。

  树,依旧保持着它原有的风度,精神抖擞的高高扬起那多姿的绿色的冠;草,锲而不舍地向上,不屈不挠地在秋日下“重生”;风,扼制住萌动的凉意,坚守着“送暖”的使命……

  就这样一路走着,瞧着,淡雅的香气也一路跟着。那是花香吗?看那红粉斗艳,黄紫争妍的繁荣景象,想必一定是的。走近姹紫嫣红的一丛,俯下身,仔细分辨那千变万化的幽香。单凭嗅觉,实在无法辨出它们的微妙。但感觉告诉我,一路跟来的淡香,并非出自这里。我猛然想到了什么——果然是。那雅致细腻的桂花,正是淡香的源头!它们像隐士一样,居于高处,隐于森森绿丛之中。

  “秋雨惊秋”,终究应了那句话“一场秋雨一场寒”,气温骤降。那稚嫩的秋怕是受不住这种变故的。然而,秋雨似乎也不忍对秋景加以破坏。树,草,甚至大部分的花,在秋雨的滋润下,越发清爽。人们不禁要反驳道:秋雨也是润物无声的。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14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今天我出去逛了一圈,才真正懂得了这句话的含义。

  下午,我做完了数学作业,伸了个懒腰,便趴在阳台上看风景。一棵银杏树映入了我的眼帘,他遒劲的枝干斜伸出去。虽然没有春天那么郁郁苍苍,但却仍有一番别样的风味。一阵秋风吹来,树上一片黄叶飞落下来,在风中徘徊。它像一只蝴蝶,在半空中翩翩起舞;又如同一只小小鹰,自由翱翔在蓝天,一会儿俯冲,一会儿盘旋。风停了,这片黄叶,落在了大树旁,成为了大树的养料。“不知谁人将绿改,秋风送爽摘黄叶。风中徘徊似蝶鹰,风停落叶终归根。”我情不自禁吟出了一首小诗。又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如梦初醒。我冲出了家门,家里还回荡着我的声音:“老妈,我出去了。”

  我出了家门往南走,来到一片草丛。远远望去,小草绿油油的,像一大块绿地毯,完全不像进入了深秋 。近看,小草原来不但有绿色,也有枯黄色和淡黄色,但还是绿色居多。似乎是夏天的色彩还没有完全褪去,又或是夏姑娘不舍我们。

  我继续往前走,过了一座桥。突然,一阵淡淡的桂花香袭来,令我神清气爽。可我却看不见桂花树。哈哈,这真是“淡淡芬芳传十里,徒闻花香不见枝。”

  我循着石径登上了一个小山坡。山坡上有几棵枫树,乍一看甚至会误认为是燃起了熊熊大火。我走上前仔细观察起来,枫叶不都是五角星形的,他们有的只有四个角或三个角。枫叶的颜色也各不相同,有的是深红色;有的是艳丽的大红色;还有的是一面红色,一面绿色。我摘下了一片最漂亮的,回去当我的书签。“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杜牧的诗句从我脑中一闪而过。

  在成片的红枫叶中,最显眼的是几株翠绿而挺拔的青竹。秋天,许多植物都换上了新装——青竹却没有,最多也只是化了淡妆——有几片竹叶镶了黄边。“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我望着青竹,默念道。

  我走到小路的尽头,回望走过的这一路,心中有万千感慨,但他们都凝成了那句诗“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15

  古代是一个虚幻而又让人向往的地方,虽然我们不能亲眼证明古代那些名人的风云事,但是他们还是深深的烙印在我们的心中。

  北周武帝宇文邕,自幼孝敬,聪明有才识,其父宇文泰对他很是惊讶,宇文邕12岁是被封为辅城郡公。武成元年,宇文邕入朝担任大司空,治御正,晋封为鲁国公,兼任宗师,明帝十分亲近他,朝廷凡有大事,都与他商议。宇文邕性格深沉,识见宏远,不是因为明帝问他,他始终不轻易发表意见,明帝常常叹息道:“此人不言,言必有中。”宇文邕登基后,把目标定位消灭北齐,同一北方。公元577年,宇文邕再次出兵,消灭了北齐,同一了北方,为日后隋的同一奠定了基础,宣政元年,宇文邕在亲征突厥途中病倒,同年六月,宇文邕病情加重,再回到洛阳时就病逝了,时年36岁,宇文邕死后的谥号为武皇帝,庙号高祖,六月己末日,葬于孝陵。

  唐朝太宗皇帝李世民,帝范教子。公元643年(贞观十七年)四月,太子李承乾以谋反之罪被废,唐太宗遂将其第九子晋王李治立为太子,并对太子严加教管。晚年李世民着《帝范》一书以教戒太子李治,总结了他的施政经验,同时自评一生功过。公元648年(贞观二十二年)正月,唐太宗将他撰写的《帝范》十二篇颁赐给太子李治,并对其告诫说:“你应当以古代的圣哲贤王为师,像我这样,是绝对不能效法的。因为如果取法于上,只能仅得其中,要是取法于中,就只能仅得其下了。我自从登基以来,所犯过失是很多的:锦绣珠玉不绝于前,宫室台榭屡有兴作,犬马鹰隼无远不致,行游四方供顿烦劳。所有这些,都是我所犯的最大过失,千万不要把我作榜样去效法。”

  唐朝女皇武则天,武则天被立为皇后以后,把反对她做皇后的长孙无忌、褚遂良等人一个一个的都赶出了朝廷,贬逐到边远地区。这对于武则天来说,是杀鸡儆猴,但这些关陇集团和他们的依附者,在当时已经成为一种既得利益的保守力量。把他们赶出政治舞台标志着关陇集团从北周以来长达一个多世纪统治的终结,也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创武则天的统治稳定之后,开始启用酷吏。为巩固统治,武则天使用严酷手段。为掌握国家统治大权,她毒死了已立为太子的亲生儿子。称帝第二年,武则天便用两大酷吏之一的来俊臣杀了另一个酷吏周兴;至万岁通天二年(697年),杀死来俊臣,结束了酷吏政治造了一个良好的条件。

  看着这些历史的名人,当然还有许多许多的名人,而这些是名人中的精华吧,宇文邕,如若没有宇文拓,他也就不能当上皇帝,也就不能统一北方,建立隋朝。唐太宗,如若没有魏征和长孙皇后,可能就不会是一代明帝。武则天,人们看到的都只是武则天的心狠手辣,却不曾看到她的辛酸,而一个无字碑可能就说明了一切啊!让人感慨万千!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16

  天狼星闪耀在天空中。

  人虽老,志未酬。苏轼想要为国效力。他有一腔热血,他有满怀热情,他愿意为国效力。奈何志不得。拥有一身才能,却无处安放。贬谪,贬谪,再贬谪。“何日我才能回归朝廷?”清酒下肚,梦中的他,身披铠甲,手持弓箭,雄壮山河在他的背后,光芒万丈。天狼星就在那不可逾越的边界上,熠熠生辉。挽弓,拉满。他把愤恨和忧愁都寄予这一箭,仿佛千斤在手。——一箭射出,他满身轻松,神情坚定,他的战马在嘶鸣。那远处的天狼星正在微微颤抖,最后,掉落人间,不知此刻,却是那“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山河壮阔,他笑了,感叹“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

  这梦,终究只是梦。再醒来,他又成了那个失意的文人。

  烈士暮年,他心系祖国,壮志凌云。

  一梦,道出了他的愿望,却也是映射出了现实——我只是空有志向的文人罢了,谁知道我心中那从未老去的志向?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17

  东方显出鱼肚白了,夜雾逐渐氲开,远处的山峦连绵起伏,纯白色的晨雾在风中摇曳,一切都看不真切,亦迷离,亦柔媚。

  夏日的绿,或墨绿,或嫩绿,宛若一幅在天地间挥毫泼洒的写意画。蓝的天,白的云,碧的湖……交织成夏季最美的乐章。

  透过窗户,瞻仰着以窗棱为分割线,拼凑出的风景画,陷入阵阵遐想……忽然,天地间一片混沌,模糊了视线。那种感觉,似乎回归到期待已久的母体。霎那间,降临出新生命。目及的,是那从地平线冉冉升起的万丈光芒。这光芒,温暖却又惊心动魄,似少女灿烂的笑靥。她书写着世间最唯美的文字;欢唱着世间最动听的歌谣;轻跳着世间最婀娜的舞姿。

  所以的一切一切,都被包裹在柔和的金色光圈中,悠悠地吸进纯纯的气。温暖,如一颗石子投进我的心湖,荡开一圈一圈涟漪。扩散,在扩散;蔓延,再蔓延。扩散至我内心深处,蔓延至世界尽头……

  这一刻,我的灵魂终于得到点点升华,不再有思想,不再有情绪;这一刻,我只是一个在旭日温暖爱抚下的生命体,一个归属于她的怀抱的生命体。

  一声翠鸟的鸣叫,打破了这样的氛围,看着挣脱地平线高高嵌在天空的那轮旭日,我迷茫了。

  微风轻拂过花海,我听见花儿的呢喃,回荡在耳边……

  “一轮顷刻上天衢,逐退群星与残月”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18

  那是光亮的结束,是黑暗的开端。

  你裹挟着混沌带来一场如墨的璨灿。于是原本明艳的日暮被逐渐覆盖,直至天幕染尽暗黑的颜色,如同一场浩劫的象征,令人不由自主地生畏。

  那些被人们赞颂的、确是纷丽的晚霞不属于你,霞光与你太不同了,她炫丽、妖治,在人们的眼中甚至美的不可言语。而你却不你似是她的影子,紧随其后,无情又冷硬,只存在漫无边际的灰暗色调在天地间弥漫人们从未给予你尊敬与热爱,他们有多热烈地爱晚霞,就有多么憎恶着你。

  他们关上窗子,用那易碎的,无力的玻璃工艺品,企图将你隔开,他们拉上一层帘用作掩盖对你恐惧。他们用了数千年发明了电灯、能让火光更明亮,能让他们所处之地看去有如明昼。

  他们使出种种方法将你阻隔,用极亮的灯光,用欢快的声响,用布料与墙壁将你阻隔,用所有方法逃避。

  他们向往光亮,因而他们期待晨、爱着霞,用许许多多的笔墨去渲染光明的可贵,和那些他们认定的希望。他们逃避黑暗的一切,故而他们拒绝迎接你,用睡眠无视夜。有些夜被赞美,因为其中蕴有凄清的月光,或是斑驳的霓虹,那些夜中寄予了人类的期许与生机,真正的黑夜人们从来在躲避。

  因而你孤独、你无奈。

  也许在千年前,你尝试过收起漆黑的外表,以求得这些生灵的容纳与赞许。但最终你发现,他们赞美的所谓暮日西沉,从来不包含你。

  那个真正的、不夹杂丝毫光明的,在日夜中几近被忽略的,千年如一日孤独的你。

  于是你笑,笑世人太过浅浮,只道光明美好,笑自己终究未被接受,笑日夜无情,只令自己带来初始的黑暗,担负所有。

  于是你哭,哭无人陪伴无人跟随,哭天地中的失色,只起于你,永远与晨站在对立的一面。

  最后的最后,你带着叹息,勾起的嘴角与已盈于睫的泪别过身去,每一个夜的初始,透明脆弱的玻璃窗,在远方看着千万屋中的亮色灯光,在刺痛视线的同时,用所有灰暗包裹着自己,等待夜的到来。

  那是光亮的结果,是黑暗的开端。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19

  暮秋之际,晚风添了些许凉意,西窗外,残阳不忍落幕,依旧谱写着人生繁华。秋叶在风中挣扎着转了几个圈后又回归尘土,篱笆墙外的藤蔓一点点的爬上了高墙。

  阿婆站在弄堂巷口,守着她的烙饼摊。秋日的风阵阵吹着,烙饼的香气弥散在巷口,引来了不少人的驻足。一个又一个的行人停留在阿婆的摊前,渐渐的,保温箱里的烙饼都见了底,阿婆忧愁的面。上也浮出了笑颜。

  从前阿婆还不曾摆摊的时候,邻居们闻到我们家里的香气,总是会跑过来蹭几块饼带回家,阿婆从来也不小气,总是大大方方的送。每每这个时候,我总会用眼神瞪着那些邻居,不高兴自己家的东西总被别人要了去, 阿婆却总是教导我:囡囡啊,做人不能小气,你付出的,别人也会记得你的好,善良的人啊,是有好报的。

  阿婆说的没错,你以善良和真心待人,别人也会回你以善良。那年年关之际,阿公在外面做工折了

  阿婆说的没错,你以善良和真心待人,别人也会回你以善良。那年年关之际,阿公在外面做工折了腿,医药费拖欠了将近一个月。那些天,阿婆终日愁眉不展,昂贵的住院费如一座大山压在我们家的上空,而我那些所谓的血脉之亲的叔叔,却一个个一毛不拔,冷眼旁观。反而却是那些我讨厌的邻居们施以援手。深冬的黑夜里,我家没有炭火,我缩被窝里瑟瑟发抖,隔壁的李奶奶赶忙从家里挑出来些上好的碳送给我们,那个黑夜炭火的斑斑点点的亮光,我永远

  阿婆说的话,我一直记在心里。她教会我善良、勇敢和坚强。即便在如今,我也不曾忘记过。我的阿婆,那个淳朴善良的阿婆,此刻,你在天堂可安好?

  杏花微雨,我撑着淡蓝色的伞踏过古朴的青石街道,路过爬满泥泞的斑驳古墙,来到阿婆的墓前。

  阿婆,你在那边过的还好吗?我好想你啊,想念我们曾经居住的小院,想念你做的烙饼。你知道吗,我考上县中了,我终于完成你的心愿了,我最亲爱的阿婆。

  微风轻吹,夹杂着细雨,阿婆和蔼的面庞在我眼前浮现,似乎在对我说:“囡囡啊,真好,你是阿婆的骄傲。“

  那一天,我在阿婆的墓前站了很久很久,诉说着我的烦恼,分享着我的快乐,我知道阿婆一定在某个我看不见得地方,一直陪着我。

  晚风斜阳暮,故人难再归。惟愿天堂的你,一切安好。

  曾是朝朝与暮暮作文 篇20

  秋风在嘶叫着,落叶在翻滚着,尘埃也随风起舞,我不知不觉就吟起了杜甫的诗句: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仿佛身临其境,我在路上闲逛着,然而正直陶醉之时,一熟悉而又倍感陌生的建筑物在我眼前掠过。猛一抬头,这里不就是我的母校吗?

  母校依旧如此。校门旁的木棉树依旧屹立在那,雄壮的身躯长满了刺,如一列列保家卫国的战士们,守护着校园,不愧是“英雄树”,相信它们已做好对抗冬天严寒的准备。

  走入校园,踏上那铺满火红的落叶的地面,如毯子一般,沙沙作响,能感到一丝柔软的触觉,嗅到一股秋的味道,其中夹杂着阳光的味道,几分的温暖。

  咦?校园的人行道上开满了七里香,雪白的花儿在微风下就如一粒粒眨着眼镜的星星,又像一只只蝴蝶在翩翩起舞。噢!小花坛的菊花在怒放,面朝骄阳,仿佛在歌唱;金黄色的小圆脸,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在微笑。我俯下身来,轻盈地抚摸那令我着迷的小脸蛋,它向我传来一阵阵温暖,似乎在传达些什么,是在欢迎我的到来吗?

  夕阳用它那剩余的光辉倾泻在操场的草坪上,一片散发着淡淡金黄的海洋呈现在我眼前,风姑娘经过,淘气地激起一阵阵波浪,真壮观。我忍不住躺在这海洋里聆听风姑娘的歌声,饱尝着独特的暮光。忽然,干枯已久的草根吹到我脸上,怜惜之心促使我猛地站起,快步走出草坪。我想,它们不会怪我的冲动吧,等到春天,它们仍会披上那富有生命力的衣裳的。

  向前望了望,我有了意外的收获。我小学时代的榕树仍健在,日月如流,它早已不是当年那形单影只的榕树了,枝繁叶茂下冒出了许多形形色色的花,像一群牵着小手的孩子们,围着这位可敬的母亲在嬉戏:微风过处,它们摇着头,摆着身,似乎又在说笑,在吟唱,在歌颂母亲的伟大。

  随后我又顺着原路往返了一遍又一遍,仍不能饱尝这校园的暮色,不禁感叹道:“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啊”。太阳公公已经在挥手示意要离开了,我也只能到此为止了吗?不是的,只是今天罢了。相信我下一次到来的时候,便是这一道道风景线焕然一新的时候。

  在校门前,我停下脚步,回过身来,向着我那曾努力拼搏的地方,我怀念的母校挥手致意,向它致我最有诚意的祝福,愿她日益辉煌。

  下一次,和你再见面的时候,你还会记得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