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暑假法院实习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23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巩固知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暑假法院实习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16暑假法院实习报告1】

  实习很快就过去了,中院实习的情景在脑海中还十分清晰。这一个月里,让我对法院的工作有了实体的认识。虽然实习的地点是在法院,但是通过这个岗位接触了各类法律工作者,对于法律从业者的业务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通过本次实习,我学习到了很多学校学不到的知识,也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的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学习中加强训练,努力学习。

  学院老师和长沙市中院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法院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行政庭老师交办的工作,在法院各位老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很快熟悉了法院的日常工作,也旁听了几次庭审。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就我在法院实习期间的见闻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实习内容:

  (一)我的主要工作是帮助行政庭的内勤人员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法官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在整理的过程中如果细心的话你还会发现很多法律问题及撰写法律文书的技巧,俗话说孰能生巧,当你看的多了对于这些文书你也会有感觉 了。

  (二)做一些谈话笔录,帮法官写部分简单案件的判决书,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法官交给我们一些简单的法律文书让我们练习写作,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其实在我的映像中法律文书都是有固定的格式,但是没想到在写作有些文书的时候一点也不能想当然的自我发挥。第一次写审理意见的时候,我问了一下内勤的乐姐是不是有模板,乐姐告诉我审理意见就是我自己的意见,没什么模板。我想既然是自己的意见,那就容易多了,因为作了谈话笔录,所以那个案子之前看的很熟悉了。第一次写,就想写的好一点,花了好大功夫写好。完了给赵法官看。结果赵法官大致浏览了一下,告诉我其实审理意见就是审理报告,是有模板的。叫我重新写过。虽然感觉有点挫败感,但是我知道法律文书不符合格式要求就是再好也没用。我就耐心的重新写了一遍,赵法官看的时候给我讲了一些写作技巧并指出我行文的时候的一些语法错误,让我感觉很尴尬但是受益匪浅。接下来写文书的时候,我都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例如谈话笔录、判决书和审理报告等。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打印判决书和盖章等工作。在这个过程中,让我感觉最深刻的是盖章的唐姐,我每次进去的时候都礼貌的和她打个招呼,她有什么事要我做我都不会抱怨并且马上做好,有一次我连着进去盖了好几趟章,我对唐姐说今天过来打扰了您好几次,然后唐姐跟我说其实我挺喜欢你过来盖章的。听到唐姐这么说我特别高兴,并且后面盖章的时候其他同学都是自己盖,我过去的时候都是唐姐帮我盖。通过这件事,让我感觉到,在日常工作中和同事处好关系,对于你自己的工作会很有帮助,使你在工作的过程中能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旁听一些庭审,在实习期间,我去旁听了好几次的庭审,映像最深刻的是去旁听了刑庭的关于李成刚案的审理。这次庭审给我们的触动都很深刻,我们每个人回来都谈了很多,并且在班级讨论会上大家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后面我会在心得体会中详细的写一下我自己的感想。

  所见、所闻、所感

  实习不仅仅是参加法院的一些日常工作,更重要的是去学习和充实自己,在实习之初,学院老师对我们讲,要我们带着一颗学习的心,去看、去听、去思考。来法院之前,我就告诉自己,先做好自己,然后再去做好工作,再去学习知识,增长见识。在实习的过程中,我知道我们的身份还是一个学生,法院的法官们都是我的老师,所以在工作的过程中非常注重自己的形象和言谈举止。严格遵守法院的纪律,做好法官交给我的工作。在法院实习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所以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每一个细节,抱着学习的心态做好本职工作。

  在法院工作之前,感觉法院很神秘,因为之前我从来也没有进过法院,但是在法院工作之后,对于法院的工作有了一个感性的认识,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法庭上唇枪舌剑,硝烟密布。法庭下法官严肃古板,威严而难以接近。他们每天也要处理一些琐碎的事情,和当事人谈话等。书记员和内勤的工作就更加零碎,没有实习生的时候,整卷、打印、盖章、谈话笔录等他们都要去做。

  我在行政庭实习,整个行政庭有三个实习生,行政庭所有法官的案子和一些日常工作都由我们三个帮忙处理,法官们对我们特别的关照,一有时间就会和我们讲一些审判工作中会遇到的问题以及司法实践中得一些法律问题。

  在法院中,给我触动最大的还是李成刚那个案子,李某某当庭宣判死刑。那天我去的有点晚,坐在审判庭的最后面。因为那是一个大庭,所以最后面离被告席很远。李某某在接受审判的时候,很多记者找各种机会拍照,看到这些情景的时候,我心里特别的难过,对于一个将要被剥夺生命的人来说,这样太残酷了。不管他犯了什么罪,此时此刻的他,面对自己的生命却不能说什么,对于他自己来说,内心的悔恨夹杂着恐惧在他那瘦小的身体里颤抖。而那些记者们,眼里看到的不再是一个鲜活的生命,而是一个新闻看点。以前在课堂上或者和同学讨论死刑,都是当做一个话题来讨论,死刑的存废只能去找一些理论上的支持和看法,但是现在完全不同。死刑真的很残酷,一个人的生命被告诉在下一刻什么时候结束,那么这个人内心是多么的恐惧,有多么的折磨是别人无法体会的。像李某某这样的罪犯也并不是罪大恶极的人,只是当时冲动失去理智以至于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但是结束他的生命,对于这个社会和受害者家属又有何益。而他自己,连对自己的罪行忏悔的机会都没有了。死刑的存在,绝不能降低犯罪,只能是部分人心中杀一儆百的借口。也许,死刑存废给我的印象不再是一个话题了,虽然对于存废我说不了很多我的见解,但至少从我的内心中我对死刑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在行政庭实习的时候,接触了很多关于房屋拆迁的案子。我发现其实大多数当事人都不是什么钉子户,而是一些很老实的人,只因为他们的房子对于他们来说太重要了,政府给的房屋拆迁不管是赔偿合理不合理,更重要的是政府在给予补偿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到他们以后的生活,是不是现有的补偿能够使他们找到新的住所并且解决工作和生产问题。在一个拆迁案子做谈话笔录的时候,拆迁办的一个代理人说了这么一句话,他说:“我们国家的拆迁和英国的圈地运动比起来已经是很温和的了”。这位拆迁办得同志知道圈地运动是怎么回事难能可贵,但是我想中国现阶段所处的人类发展阶段,在这样一个谈文明、谈人权的世界环境中把我们的拆迁和英国的圈地运动相提并论,我觉得他很可笑,在他得脑海中没有一点点权利意识。

  在法院实习的时候,我发现法院墙上有很多名言警句,每天出出进进,好多我都可以背出来了,在这样一个环境中,这些先哲们的话语时刻提醒着我们,我想,很多现实的东西在我们的司法审判中要被考虑,但是,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有对理想的向往。我们国家法治的健全还需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最重要的是我们大家要努力。

  在实习结束的时候,我们庭长请我们大家出去吃了一顿饭,也许这样一顿饭很正常,但是对我们来说,至少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实习之初,老师就告诉我们,我们不仅代表我们个人,也代表我们学校我们学院,我们的表现对于以后学弟学妹的实习都有很大的影响,在实习的这段时间里,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切实的做好自己,在工作中给法院的老师们留下好的印象。

  在实习的最后两天,我去替行政庭做公交志愿者,虽然不是我们实习的内容,但是法官安排我们几个实习生也就去了。每天早上5点多起来,然后跟完车再回法院工作,感觉自己都有点疲于奔命,但是我告诉自己,既然做了就做好。以后走上工作岗位,也不一定按部就班的做某些工作。

  实习结果: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虽然对法院的日常工作有个大致的了解,也可以处理一些工作,但是,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和工作的需要还有一段距离,所学知识的匮乏,知识面的狭窄,在工作的过程中都充分的暴露出来了。作为一个法律人,虽然由于经历缘故不能面面俱到,但是最起码对其他领域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在和当事人对话的时候没有过大的障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很好的理解案件中的一些专业的问题。现在工作岗位的要求也往往不局限于某种专长而是需要复合型的人才。所以在接下来的学习中,我将更加注重其他专业知识的充电,这样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实习是否是成功的有意义的,取决于自己从中学到了什么,从中感悟到了什么。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只是担心法学这门学科的就业情况,但是,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虽然之前的担心仍在,但是,我觉得就业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解决。最重要的是自己对待法律、对待社会的态度以及作为一个法律人肩上所肩负的使命。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学习有了新的定义并且更加有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认真态度和对正义的追求,虽然现实和理想之间有冲突,但是大家都在努力。

  最后。我想向为我们的实习提供机会的学院老师,帮助和指导我们的法院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们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2016暑假法院实习报告2】

  一 对刚刚接触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我们大多强调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所以在学习专业课之前直接就接触深奥的专业知识是让人难以理解和领悟的,为此,学校组织我们进行了这次实习活动,让我们从实践中对这门自己即将从事的专业获得一个感性认识,为今后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实践是大学生活的第二课堂,是知识常新和发展的源泉,是检验真理的试金石,也是大学生锻炼成长的有效途径。一个人的知识和能力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挥作用,才能得到丰富、完善和发展。大学生成长,就要勤于实践,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一起,在实践中继续学习,不断总结,逐步完善,有所创新,并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由知识、能力、智慧等因素融合成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自己事业的成功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华盛顿

  美国东部时间 2015 年 1 月 25 日开始的一周,我们主要在华盛顿的一些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律所走访,了解美国的法律制度,为之后在纽约的实习打基础。同时,也对华盛顿特区有所了解。

  华盛顿特区作为美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美国的联邦政府机构和众多学会、协会、科研机构等都将总部设立在华盛顿。国会周围分布着国会图书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和华盛顿特区的法院、白宫和美国的各个部委,美国国会到林肯纪念堂的广场两旁则是两排的博物馆,博物馆多以公立的为主,种类繁多。

  1.1政府机构

  1华盛顿地区法院

  法院的工作人员非常友好。法官助理在接待我们这些访客的时候不仅仅回答我们关于法院的一些问题,还和我们谈了他的家人。接待我们的 Iscoe 法官不仅在法庭上耐心回答我们的问题,而且带我们参观了法院的办公区域包括他自己的办公套间。从他办公室里放置的一些礼物上看,他经常接待来自中国的访客。

  虽然华盛顿特区只有 75 平方英里不到,但是华盛顿特区的地区法院依旧非常繁忙。排队接受安全检查的人很多,队伍后面的人常常排至法院门外。我们在的时候十几个法庭同时开庭,然而当天许多法庭因为案件的和解而取消庭审的日程,可以说当天还不是最忙的一天。

  而在交谈中我们才得知,华盛顿地区法院常常接到需要使用到联邦法律的案件,然而这些法官不属于联邦法官编制,和州的地区法院的法官待遇相似。联邦法官的保护比较多,任命是终身制的,而在华盛顿地区法院的法官们却是 15 年的任命。

  2华盛顿特区公诉人办公室

  在美国,平民无法提起刑事起诉,只能由公诉人(类似于国内检察官)提起上诉。对于一般的公诉人办公室,都是只就当地的刑法或是联邦的刑法提起诉讼。

  而特区的公诉人办公室两方面都管,因此可以算是一个比较庞大的机构。

  这个机构分工比较细致,不仅对不同程度的罪分了部门进行处置,每个部门都有特异性分部。比如在家庭暴力与性侵害部门中,由于轻度家庭暴一般控辩双方都不请求陪审团,因而对这种案件设立分部处置。

  除了刑事案件的调查与诉讼,公诉人还有证人的支持与保护共组与社区保护工作。证人工作,上面公诉人办公室设立了婴儿托管室,解决证人上庭时在这方面的担忧。在社区和谐的建设上,公诉人办公室住到了“Youth Court(青年法庭)”来对校内的一些纠纷进行处理。比如在高中学校的欺凌事件上,如果还没有达到起诉的条件,会由公诉人与学校联手组织学生委员会(Student Panel)这样一个类似于陪审团的学生团队对事件进行听证与判断,同时给出一些学校层面的惩罚如社区劳动。

  3华盛顿地区公辩人办公室

  美国宪法修正案规定面临任何刑事指控的人若无法负担律师费,可以请求政府指派一名律师为他辩护,而公辩人则响应这种指派。

  由于公辩人太少,公辩人办公室也很繁忙,常常出现一个公辩人同时接上百个案子的情况,有的公辩人甚至会同时处理三百个案子,自然会有一案子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度。另一方面,公辩人办公室的资金太少,相对于财大气粗,资源丰富的公诉人,公辩人实在力量太薄弱。首先是由于举证责任是落在两方各自身上,而且二审法庭不接受新证据,因此一审过程的证据收集与法庭答辩就很重要了。但是公辩人并不像公诉人那样可以调动联邦警察或地方警察帮助收集一些证据,他们很大一部分是依据一些法案要求公诉人和警方披露证据以便质证和寻找证人。这样非常被动,一些控方未知的关键证据就容易被遗漏。其次,由于资

  金不足,雇佣的公辩人良莠不齐,以致于曾经出现过公辨人在开庭前一晚喝醉以至于庭上睡觉的情况。因此,公辩人实力常常被怀疑。

  在华盛顿特区,有两类公辩人。一类是受法院雇佣,一类是受国会雇佣。而公诉人属于行政机构。可以看出这对抗的两方雇主也是在互相制约的。这是三权分立思维的延续性的体现。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大都是“坏人”,为什么要为“坏人”花钱保护他们的权利接待我们的资深公辩人是这样回答的: “他们得到正义才是我们这个国家得到正义的基础。”这句话很引人深思。细细想来,其中蕴含的道理太多。

12

最热文章榜Hot  Top